法律风险防范专家:曹燕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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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计划书的四大陷阱——创业融资法律风险防范系列之二


    — 作者 曹燕贻 @ 2007年10月26日,06:17 | (142) 点击 | (1) 最新回复
    本文地址: http://caoyanyi.blshe.com/post/1001/118169
    陷阱一:隐形债务

      在商业计划书里,财务报表是投资方最关注的部分之一。毕竟投资方第一敏感的问题就是“我该投多少钱,我能有多少回报”。一般情况下,商业计划书里边的“财务分析”属于融资方需要保密的资料。然而,融资方越是把财务分析搞得神神秘秘的,投资方越是大呼上当。其中,隐形债务问题,成为目前投资方比较头疼的一大陷阱。

      “隐形债务防不胜防”,多年从事项目投资分析的潘冬告诉记者,“现在融资方在财务上做假的手段真是越来越‘高明’,隐形债务现在令我们最为头疼。”据潘冬介绍,隐形债务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曾经有这样一家软件厂商,为了扶持其在西部的几家区域总代理商,替代理商担保以便代理商从银行贷款。可是过了没多久,有三家代理商跑了。该软件厂商也欠了一屁股的债。后来这家软件厂商在融资的时候,商业计划书上根本没有提到这件事,导致后来的投资方有很大一笔资金被用来返还旧债。另外,还有一个北京的公司兼并了外地一家濒临破产的企业。融资方没有在商业计划书中说明这个情况,等到北京公司融资成功后,新股东自然也就背上了这样一个大锅。潘冬告诉记者,融资方一般不会在商业计划书里主动提及“隐形债务”问题,而且即使投资方做了很深入的调查,还是很难查出个水落石出。

      陷阱二:团队集体私奔

      一个成熟的商业计划, 查看全文

    创业融资中的八大法律问题——创业融资法律风险防范系列之一


    — 作者 曹燕贻 @ 2007年10月25日,08:51 | (706) 点击 | (1) 最新回复
    本文地址: http://caoyanyi.blshe.com/post/1001/117772
    案例:刘先生是山西某县办企业的承包人,该企业加工一种很稀有的矿石,出口创汇前景非常可观。然而,该企业的生产设备陈旧,电力供应时常中断,生产能力严重不足。眼睁睁地看着大好商机将失之交臂,刘先生不甘心,他来到北京寻找投资商为项目融资。 

    刘先生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投资商要看商业计划书之类的融资项目介绍文件。之后,投资商又要求刘先生提供律师的尽职调查报告。面对这些问题,刘先生一头雾水,只好向律师求助。 

    目前,像刘先生这样为个人创业而四处寻找资金的人非常多,而上述问题是许多创业者都会遇到的。其实,投融资过程蕴含着风险,涉及的法律问题十分复杂,最好的办法就是寻求法律支持。在法律专家的支持下,融资人可以避免跑冤枉路,花冤枉钱。 

    融资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融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 

    刘先生的身份是该县办企业的承包人,从法律角度来说,其代表职能令人怀疑。根据法律规定,刘先生作为企业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经营的权利,无权处理企业投融资之类的重大事项。既然该企业是县办的,很有可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否需要融资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由当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的。 

    换言之,刘先生如果没有企业的授权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无权与投资人就投融资问题达成任何协议。即使达成某种协议,该协议的效力需要企业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事后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